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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同性婚姻修民法立專法 立委意見大不同][中央社][2018-11-25] [打印本頁]

作者: en005    時間: 2018-11-25 09:13 PM     標題: [同性婚姻修民法立專法 立委意見大不同][中央社][2018-11-25]

本帖最後由 en005 於 2018-11-25 09:39 PM 編輯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同性婚姻立法問題怎麼處理,朝野立委見解不同。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認為修民法茲事體大,支持立專法;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民法只修3條,明年5月24日,台灣一定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2016年12月26日在立法院初審通過,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也要求有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以保障同性婚姻自由,若沒有在期限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將可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異性或同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夫妻、配偶之規定。異性或同性配偶,平等適用民法及其他法規所定關於父母子女、親屬之規定。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他尊重同性戀者爭取權益,不用去反對同性婚姻,但也希望能不要破壞現有的民法架構,因為修民法茲事體大,影響層面太大,盼能立專法,「專法可以接受」。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他不反對同性婚姻,但個人支持應該要立專法,修民法茲事體大,雖然同性戀者是少數,但畢竟還是要尊重他們,因為性向是與生俱來的,「我們絕對沒有去排斥」,要給同性戀者尊重與空間。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反同方公投通過會有很多爭論,可能會在立法院繼續吵下去,一直吵到明年5月24日還是沒有結果,同性婚姻將依大法官解釋自動生效;就算反同方吵贏了,照他們的意思立了專法,那同志團體一定會去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為這已違反大法官748號解釋。


尤美女說,很多問題並不會因為公投通過就解決,後面會有更多問題。在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的民法修正草案,才是最簡單直接的修法方式,且草案才修改3個條文,「不曉得他們說要休幾千個法,是要從哪來?」


尤美女表示,「不管怎樣,5月24日台灣一定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如果同性戀者在社會不會消失,就是真實的存在,不保護他們只會讓社會更不安定,這不是台灣號稱人權國家該有的作為,「跟你沒關係的,到底在反彈什麼?」。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表示,同性婚姻對執政黨來說「是個炸彈」,公投結果要另立專法,就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這會拖到立法院下會期,但就離大法官釋憲的2年期限很近,如果要在明年5月24日前推出一部專法,「政治風險太高」,他認為在公投後執政黨可能也不會處理,就讓它自動生效,再透過行政命令做相關應對措施。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說,就公投結果來說,希望修民法的公投沒過,希望立專法的則是過了,公投是最新、最有效的民意,而相關主管機關是法務部,他呼籲法務部趕快依公投結果提出專法的草案版本。他說,公投是最新民意,支持公投的結論。(編輯:蘇龍麒)10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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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奴黨無視公投結果

悍然拒絕以核養綠、禁燃煤、逐步減少火電

連反同婚公投也不打算遵守了


這公投法可是倭奴黨痛批國民黨好多年終於搞出來的

現在自己又不遺餘力的作賤公投

只要不合己意就不遵守

完全就是個獨裁黨了


倭奴黨工當你們依然不屑地痛批國民黨當年如何獨裁專斷時

可願面對如今獨裁專斷的是倭奴黨的事實?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11-25 10:07 PM

公投過關也只是建議而已, 真正立法的權力還是在立法委員身上, 他們拖延你也不能怎樣,
作者: arrow12    時間: 2018-11-25 10:28 PM

反同婚公投都過了還裝死 難道真的逼迫人民發動彈劾總統下台嗎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8-11-25 11:08 PM

"民法只修3條"
說幹話
這3條要花多少成本知道嗎?
作者: morlder4    時間: 2018-11-25 11:16 PM

看來看去 原來民進黨才是共產黨

人民通過公投決定的事  

不符合民進黨黨意 就當人民放屁嗎

只有你民進黨想要的答案  才叫民意嗎

搞半天 你民進黨根本就是賤踏台灣民主阿

賤踏台灣人民主的  就是民進黨
作者: badlin    時間: 2018-11-25 11:24 PM

之前在奧運公投的議題上
民進黨就有表態說公投只是參考而已
若是國際反對,還是會用中華台北參賽
所以公投在他們看起來
就是全民意見參考
我想做就做
不想就還是照舊
所以公投就是浪費錢跟人力
其意義很少
但花的是大家的稅金
公投實在該好好的檢討一下
如果只是參考用
那乾脆就不要做了吧

作者: troy9963    時間: 2018-11-25 11:52 PM

大法官釋憲最大?幾個法官比得上700多萬人民的意見嗎?
民進黨自稱是民主運動的急先鋒,可是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真的以民意為依歸來做的事,到底有幾樣呢?
自己搞出來的公投法,自己就不遵守了,還有臉說以前國民黨怎麼樣賤踏民意,那他們自己現在是什麼樣的嘴臉哩...
這樣主動賤踏民意的政府,如果還有人支持得下去,我也真佩服那些人...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人了...
作者: ericqx    時間: 2018-11-26 12:03 AM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反同方公投通過會有很多爭論,可能會在立法院繼續吵下去,一直吵到明年5月24日還是沒有結果,同性婚姻將依大法官解釋自動生效;就算反同方吵贏了,照他們的意思立了專法,那同志團體一定會去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為這已違反大法官748號解釋。

這是什麼理論?大法官解釋比全民投票的效力還要高?憲法是不是該修了?憲法保障的人民有創制、覆決權是大法官一個解釋就能吞了?

作者: ericqx    時間: 2018-11-26 12:06 AM

很顯然民進黨還是一樣傲慢,台語說:「橫柴舉進灶」。民進黨顯然鐵了心要硬幹,很好,呼籲人民對總統提罷免,對立法院提國會解散,要玩硬的嗎?不用等2020了,現在就來聯署罷免總統跟解散國會,民進黨不用混下去了!
作者: 226711    時間: 2018-11-26 12:14 AM

呿, 如果這樣都可以就真的不知道要投這個公投做什麼了
作者: 花雨    時間: 2018-11-26 12:20 AM

如果民進黨想2020立委選舉大敗,倒退回只剩二、三十席的話,

那就蠻幹修民法吧!!!!
作者: guns2    時間: 2018-11-26 12:30 AM

哈哈哈....民意如此, 看是哪些狗立委居然敢和民眾對著幹, 把姓名公佈一下唄, 讓人民記住這些傢伙, 下次別投牠們了!!!!




作者: 劍二十三    時間: 2018-11-26 01:47 AM

任何法律皆不可抵觸憲法
這是法治國家的根本
再者同婚公投
本來就是反同團體混淆視聽的手法
106年已經釋憲過
他們只是不想修改民法
不是說通過了婚姻只限定一男一女公投就不能同婚了
因為他們為了不牴觸憲法所以還加上了專法公投
所以之後就是變成立專法
但立專法與修改民法最後一樣是有收養小孩、遺產分配等等問題
就結果來說同婚最後一樣是可以同婚只是名目不同
不管是立專法還是修改民法最後要處理的問題一樣
立專法確要重頭開始一條條法令的確立造成立法資源的浪費
公投真不該這樣搞

補充內容 (2018-11-26 02:05 AM):
同婚不是普世價值
他是人類社會本身就存在的問題
以前人們用道德禮教傳統去忽視這問題
但在這資訊發達的時代
在這以民為主的時代
不應這樣下去

補充內容 (2018-11-26 06:51 PM):
我認為公投應該是依據大法官釋憲的內容讓民眾選擇立專法或修民法
而不是用混淆視聽的標題令民眾誤會說投了可以否決同婚


補充內容 (2018-11-26 06:53 PM):
如果你想否決同婚的存在,你應該發起否決大法官釋憲的內容公投

作者: snotcar    時間: 2018-11-26 02:00 AM

覺的吱吱很好笑,都把火點了,還不敢加油,
想兩面討好,所以把問題丟給人民,妄想用公投解決,
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兩面都得罪,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民生直接相關的問題,
不管做偏向那邊的決定,都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只能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jackielu0225    時間: 2018-11-26 07:53 AM

公投屬於全民的創制複決權,絕不是屬於參考而已!
如果政府還是要一意孤行,那罷免案將會登場!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18-11-26 08:21 AM

所有通過的公投都不執行,當人民都是儍子嗎。
政府帶頭違法,是否所有人民都可以不用守法了。
若ㄧ意孤行等著人民的憤怒2020把民退黨完全打趴在地上了。
作者: amy998877    時間: 2018-11-26 08:28 AM

劍二十三 發表於 2018-11-26 01:47 AM
任何法律皆不可抵觸憲法
這是法治國家的根本
再者同婚公投

大大你錯了!!!!!
國情不同而已
去新加坡看看
去大陸看看
去北韓看看
去日本看看
甚至去美國看看
同性戀的存在是否如台灣一樣 得寸進尺
作者: zx999    時間: 2018-11-26 09:0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8-11-26 10:10 AM

如果浪費了那麼多錢..
且連帶把選舉搞得亂七八糟
結果卻是在考慮..或再看看
那當初還不如公投這一塊直接網路投票不就好了
瞭不起用自然人憑證登入..且依但抓到挪用他人證件及重懲
這樣一來搞不好結果全面翻轉也不依定


作者: eyny333    時間: 2018-11-26 11:37 AM

重機上國道都法通過了~但還是不施作...................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11-26 11:58 AM

我個人的覺得民進黨團只有對於這種非經濟的政策特別的力挺,卻不知道還是有很多保守主義者不能接受呀!民進黨團可以先拼經濟嗎?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11-26 12:13 PM

拿同性戀當掩護。
不就是要繼續貪污能源的錢嗎?
先解決供電問題,先降電價,同性戀,死人妖問題有那麼急嗎?
拿死人妖問題來掩護貪腐執政?

作者: maou5335    時間: 2018-11-26 02:35 PM

如果公投結果,就是大多數人民的決定,你少數人,憑什麼不同意,如果是這樣,那就公投把你們這些少數人,驅除出境,喪失公民資格,永遠不能入境,你少數人都可以用各種理由來否定大多數人的決定,我為何不能將你們趕盡殺絕(我們是法治國家就是多數決)
作者: 劍二十三    時間: 2018-11-26 06:15 PM

amy998877 發表於 2018-11-26 08:28 AM
大大你錯了!!!!!
國情不同而已
去新加坡看看

不可否認那些團體令人討厭,不管是挺同反同我都討厭
但我只是覺得這是人類社會存在的現象
需要積極的處理
而不是消極的視而不見
這是個民主的時代
當民眾有問題了
政府都有解決問題責任
作者: 99aspace    時間: 2018-11-26 06:31 PM

不過是假議題而已~
國外有那麼多地區都不是有同性相關法律嗎?
不能好好參考嗎?
還能拖什麼?
這次公投本來就是假貨啊…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11-26 07:02 PM

公投過了還想擋 民進黨是覺的敗的不夠慘嗎 立委還想大敗就請繼續瞎搞吧
作者: sdsu0926    時間: 2018-11-26 07:4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3322683    時間: 2018-11-27 12:21 AM

公投根本是浪費納稅人錢

一點實質法律效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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