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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公寓大樓就是民法所謂的「區分所有建物」,區分所有建物本身就包含專用部份、所屬共有部分及基地應有部分,實坪制是否將共有部分不計價,我覺得不可能,因為本身樓層得電梯、樓梯是購屋者需要使用,並劃定共用的空間;地下層、管理室等也是區分所有建物所有人通行必須經過的,如果共用部份購屋者都不想支付,請問你要怎麼出家門。
實坪制僅會將專有部分的價格攤高,共有部分還是一定要計價的,最多僅能看出來,花多少錢再買專用空間罷了... |